上虞区职业学校2014年提前招生优惠政策
根据财政部等4部委下发的财教[2012]376号、省财政厅浙财教[2013]1号、虞政发[2007]43号文件精神,对就读本市职业学校的学生直接安排以下资助和奖励的优惠政策:
1.免学费。凡就读我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,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学费。
2.国家助学金。一、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在免学费的基础上,享受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。
困难生对象为:一是低保家庭子女、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、革命烈士子女、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、残障学生;二是城乡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在4600元以下的家庭(不含低保家庭)子女。
3.政府奖学金。职业教育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,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。
除上述由政府财政支出的奖、助学政策外,各职业学校还有“爱心行动”类的助学金,还可享受到职业学校和企业联合办学的助学、奖学金等。
4.专业技术免费培训考证制度:凡就读职业中专和职教中心的学生在2014年9月1日前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免费培训(免教材费、免考证费、免住宿费),使其在学期间掌握一门实用技术并考取职业技术等级证书。
(注:上述1—3点从2014年9月1日起开始享受。)